您好,欢迎来到融仔情感。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商标存放是否属于侵权情形?

商标存放是否属于侵权情形?

来源:融仔情感


商标算是侵权的情形:1、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等违法行为;2、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出售、出租其注册商标的;3、为行为人实施前述行为提供便利或帮助的;4、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该内容由 严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rzxl.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