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没有规定居间合同,规定了相同性质的中介合同。《民法典》对中介合同的认定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一、中介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不是。中介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中介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我国《民法典》并未规定中介合同要采取书面形式,因此中介合同不是要式合同。
二、卖房要付中介费吗
卖房在委托了中介,签订了中介合同,且中介促成交易的情形下,要付中介费。
三、跳单的法律后果
跳单的法律后果如下:
1、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2、民法典新增中介服务合同的规定,并明确禁止跳单;
3、即便合同双方未约定跳单行为,当事人构成跳单的,中介公司也可以根据规定,直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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